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2〕16号)精神,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情况,现就2023年清明节放假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:2023年4月5日(星期三),共放假1天。4月6日(星期四)正常上班。
二、如有紧急情况,请各位同仁及时配合主管人员把用户的事情处理妥善。
三、假期将至,请各位同仁尽快把当前工作处理完善。
四、节假日期间人多、车堵等现象,请大家在节假日出游时注意人身安全、财产安全,假期结束后请大家按时返回公司。